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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退休应当满足哪些条件 个人退休手续的办理流程介绍

2017-07-18      416次

不管在任何城市,只要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都可以办理退休,然后按月领取养老金。那么,退休的条件有哪些?个人社保退休手续怎么办理?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如何办理?以下人人保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
退休
退休条件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款: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应该退休。第二条:工人退休后,每月按一定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个人社保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一、所需资料:
1、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花名册;
2、加盖公章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花名册(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
3、退休人员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县人事劳动局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信;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3 张一寸彩照;
5、个人档案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手册。
二、办理程序:
1、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计算退休待遇;
2、用人单位或个人携带以上资料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待遇审批;
3、由本人到县工商银行办理工商银行卡号。
三、服务承诺 :
核发退休人员待遇服务承诺。对企业及个人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病退(职)等手续,审核并经部门审批后,核发养老金,当月审核,次月发放。
养老金发放承诺。确保离退休人员每月 20 日前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四、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退休条件
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个人养老保险费缴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时一次性缴清,每个被保险人月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元,年交保险费不得低于200元。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分别为50、55、60、65等四档,投保人可选择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档次。被保险人交付保险费满2年,如有急需,可凭单证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现金价值的70%,借款期限不得超过7个月。借款本息在借款到期时一并归还,逾期不还,借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效力终止。

本文由城阳补缴社保公司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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